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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炒股限制大幅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7:17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专电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5日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这部法规较大幅度地放宽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的门槛,以鼓励长期资金入市,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法规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

  新法规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标准作了适度调整:将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由原先的100亿美元下调到50亿美元。保险公司取消了实收资本限制,成立年数的要求也由30年降到5年。

  新规定允许QFII直接开立证券账户,将QFII资金锁定期适度放宽,完善了对QFII名义持有人背后持有者的监管,细化了对股票投资比例的限制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我国4年前开始实施上述暂行法规,首次允许合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票。截至今年7月底,共批准45家QFII,74.95亿美元外汇额度,QFII共汇入本金约合人民币551亿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今后将与相关部门逐步扩大QFII规模,对于注重长期投资、换手率低的QFII予以大力支持,引导QFII整体的投资方向,积极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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