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28日召开听证会,民用水每立方米拟涨至3.2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7:5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梁建恕

  【金陵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南京市“十一五”期间水价改革听证方案已经确定,本月28日物价部门将就此方案举行价格听证会。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听证会结束后,南京水价将按照计划有步骤地上涨。

  民用水每吨3.25元

  昨天,市物价局公布了本次水价改革的总体目标,如果平均调整,到“十一五”末,南京各类用水到户价格将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3.25元/立方米,机关及事业单位用水价格3.35元/立方米,工商服务业用水价格3.5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4.45元/立方米。本次听证的方案是今后5年内的调整计划,从今年起,上涨的部分将会“分摊”在未来5年内,而每年分步实施计划尚未制定,此次听证会后将会另行考虑具体方案。

  目前,百姓最为关注的南京市居民用水到户价为2.30元/立方米,按照此方案,到2010年末,将调整为3.25元/立方米,上调0.95元,涨幅为41.3%。物价局表示,本次价格听证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即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供水价格,未来5年,南京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有0.95元的上涨空间,构成这0.95元的主要就是这三方面内容。

  物价局细说调价理由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审核,“十一五”期间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单位售水成本分别为:2006年1.10元/立方米,2007年1.14元/立方米,2008年1.18元/立方米,2009年1.26元/立方米,2010年1.36元/立方米。“十一五”期间的污水处理成本分别为:2006年1.22元/立方米,2007年1.25元/立方米,2008年1.28元/立方米,2009年1.58元/立方米,2010年1.57元/立方米。不断增加的成本直接导致水价的调整。

  物价局表示,本次价格调整不光充分考虑到成本,还考虑到了社会,尤其是百姓承受能力。据介绍,南京目前水价排在全省中下游水平,一项统计表明,截至7月31日,南京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与常州并列全省第9名,有8个城市水价高于南京,只有3个城市水价低于南京。

  另外,物价部门还特别提到,本次水价调整涨幅明显低于“十一五”规划中城镇职工收入增幅。据介绍,“九五”期间,南京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从0.62元/立方米调整至1.45元/立方米,涨幅为133.87%;“十五”期间到户水价从1.45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涨幅为58.6%;而本次“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将调整至3.25元/立方米,涨幅为41.3%。总体来说,水价的调整涨幅是下降的。而“十一五”期间,南京城镇职工人均收入每年都要增加60%。

  困难群众补贴待定

  水、电、气是关系百姓生计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南京水价不止一次的调整,一次听证就意味着一次涨价,这对那些城市困难群体而言无疑是不小的负担。按照本次改革方案,5年内0.95元的上涨空间,5年后南京每个家庭的用水支出将在现行基础上增加40%左右。一个三口之家每月用水13立方米左右,按现在的标准需要30元左右,但是5年后则需要42元左右。这样的增幅对中高收入家庭而言不会形成较大的负担,而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影响就比较明显了。

  记者在《南京市“十一五”期间水价改革听证方案》中看到,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水价改革原则中,其中一项原则明确要求“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但是,对那些低收入困难群众如何实施补贴、如何减轻他们的调价压力,本次听证方案并未拿出具体的计划和方案。

  昨天物价部门表示,即将举行的只是一个5年总体计划的方案,等到此次听证结束后,物价部门将研究详细的分步实施计划,届时,将考虑制定对困难群体和特困群体的补贴措施。

  增收的钱哪里去了?

  昨天,物价部门还详细披露了水价调整后增收部分的去向。本次听证水资源费将上调0.07元,按照调整目标,地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现在的0.13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上调0.07元/立方米;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相应上调0.07元/立方米。增收部分将用来作为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供水价格则将由1.22元/立方米调整至1.55元/立方米,平均价上调0.33元。这里所指的供水价格是包括民用水、工业及商业等各类用水的综合供水价格。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建议“十一五”期间分三步调整供水价格,各类性质用水合计上调0.838元。增收部分将用于市自来水总公司扩建北河口水厂和城南水厂、合理布置输配水管网和增压站、有计划实施旧管网改造,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全面提高供水水质。

  污水处理费调整目标是至2010年末综合平均污水处理费将由现行1.05元/立方米调整到1.60元/立方米,上调0.55元/立方米。目前,南京市生活、行政事业污水处理费是1元/立方米,工业、经营服务污水处理费是1.0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是1.28元/立方米。根据调价方案建议,污水处理费分别在2006年、2008年调整,其中,生活、行政事业污水处理费在这两年中分别涨至1.40元/立方米、1.7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服务污水处理费分别涨至1.50元/立方米、2.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涨至1.80元/立方米、2.30元/立方米。

  增收部分将全部用于城市的污水治理。据介绍,今后5年内南京将投资31.56亿元扩建新建8个污水处理系统、完善主城污水管网、新建成两个污泥处置场。(编辑晨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