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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争议可就近申请仲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8:30 新闻晨报
□记者 葛志浩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本市有关部门获悉,从现在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争议需申请仲裁的,除直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外,还可以就近向管辖该企业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

  据了解,为快速处理社会保险缴费争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除了推出这一便民举措之外,另外对属于立案受理范围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安排就近开庭。

  注意事项

  

  ★申请仲裁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诉书,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数量。

  ★仲裁申诉书空白文本可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也可至上海市或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申诉接待点领取。

  ★仲裁申诉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仲裁申诉书应当明确请求事项、事实及理由。

  ★因公正审理需要,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承担业务政策咨询,有关业务咨询请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www.12333.gov.cn查询,或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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