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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工作存在五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说,从检查情况看,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和节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这五个问题分别是:

  ——体制不适应。目前对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对节能也缺

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源管理和节能体制没有形成。

  ——政策不配套。现行有关节能的财税政策较少,不成体系,力度也不够,能源价格政策不合理。

  ——结构不合理。一是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在工业内部结构中,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过高。二是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不可再生能源在生产和消费总量中分别占92.1%和92.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比例偏低。

  ——技术支撑不到位。节能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这是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我国目前节能技术支撑比较薄弱,与国际比相对落后,更跟不上我国节能形势的需要。

  ——法制不完善。节约能源法规定的许多基本制度没有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节约能源法实施8年来,我国的能源形势、管理体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法律已经不能适应实践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应尽快进行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说,现行的节约能源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调整范围比较窄,条文设计主要针对工业领域,对建筑、交通、民用等领域涉及较少或没有规定;一些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许多规定过于原则,倡导性条款多,惩戒性条款少,缺乏强制力和可操作性。

  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已列入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李铁映说,要根据我国的节能形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修改。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快修订草案的起草力度,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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