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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养狗加收宠物粪便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3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姚媛媛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本报刊登了《明年立法建议八成呼吁“治狗”》一文,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本报热线接到多达数十位市民的电话,有支持的,有反对的,围绕着如何“治狗”,在电话中争了个不可开交。记者整理后发现,市民们大致分为“坚决打狗派”、“温情护狗派”和“主张收费派”,在热线中,三派截然不同的主张上演了一场大P

K。

  打狗派:不上牌的狗,捕杀!

  此派市民高举“打狗棒”,对不服管又严重干扰他人的狗们,绝不手软。市民马女士是这一派的代表,她建议,由各个区组织捕狗队,人员可以由下岗工人或者协警共同组成,直接由所管辖区的派出所领导。在各居委会和小区门口张贴举报电话。先捕杀那些日益增多的流浪狗,再捕杀那些家养的既无证又不打疫苗的狗,最后再对那些有狗证有疫苗的狗做出一些硬性规定。如:不许遛狗到街心公园,小区居民休息场所;不许放养,出门必须由狗主牵,狗必须佩戴疫苗牌;狗主在遛狗时,必须自带清理工具,随时清理狗排泄物,否则予以重罚。

  市民方顺发也非常支持这一观点,他在电话中认为,对于上牌狗、攻击性小的狗,在狗主人登记在册、方便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养,但是不能随意遛狗,尤其是清晨5:00-8:00,晚17:00-20:00之间,这段时间一般都是老人晨练,小孩上学,放学,职工上下班及饭后散步时间,最容易在此时出现狗伤人的情况发生,因此希望制订新法规时,规定狗主遛狗避开此时间段,否则予以重罚。

  护狗派:设立机构收留流浪狗

  此派市民更多站在保护动物的角度,发出“救救流浪狗”的呼唤。市民刘燕在电话中说,狗是无罪的,应该约束的是养狗人的行为,按照国外的经验,应该由有关部门牵头,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收容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并且负责给它们注射狂犬疫苗,既避免它们伤人,又拯救流浪狗暴毙街头的命运。她动情地说:“捕杀流浪狗的行为是残忍的,人不能这么自私,它们也是生命,再说对待动物的态度标志着人们的文明程度,我觉得应该号召有识之士发起一场募捐,再征集志愿者,共同来收留这些流浪狗。”

  收费派:用收费杠杆来调节

  更多的市民赞成用收费的方式约束养宠物,市民葛力军认为,养狗收费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方式,既能有效控制宠物狗的总量,又能让宠物狗的信息在有关部门全部备案。而且处罚力度必须增强,否则就不能起到杠杆的作用,他建议,给狗上牌,一旦狗走失或发生伤人事件,可依法对它的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于办证所产生的费用,建议参考深圳的办证费用,办证费500元,年检费300元(含接种疫苗费) ,罚金1000-2000元。对狗加收粪便处理费5元/月,设立狗狗垃圾箱方便狗主人投放狗粪便。

  但是,也有部分市民认为,收费应该因人而异,比如低保户,他们养狗往往不是当宠物来养,而纯粹是一个情感寄托,如果也要对他们收这笔费用,有些不近人情,因此,如果要收费,建议把低保户和特困群体排除在外。

  本报将把市民们的意见整理、择要转交给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本报继续开通热线征集明年的立法项目,要求说明详细的立法理由。热线电话:025—84686500,信件邮寄地址:南京龙蟠中路223号19楼《金陵晚报》综合新闻部,请标注“立法”字样,邮编:210002。E-mail:4612345@sohu.com。(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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