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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投资A股门槛大幅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9: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唐戢) QFII投资A股门槛将大幅降低,可投资的品种也进一步扩大。昨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规定,提出QFII申请的境外基金管理机构其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要在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保险公司要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证券公司要经营证券业务30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10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商业银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世界排名要在前100名以内,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成立时间要在5年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而现行的《暂行办法》规定,申请QFII资格,境外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资产不得少于100亿美元。显然,与《暂行办法》相比,QFII投资A股门槛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

  《管理办法》规定,在批准的投资额度内,QFII将可投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并可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要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但根据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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