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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名山主峰海拔将予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0:0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郄建荣 9月1日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日子,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测绘局今日就贯彻实施该条例召开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提出,应当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大测绘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国家测绘局局长鹿心社表示,按照条例的要求,不久国家测绘局将公布一批国家名山主峰的海拔高程数据。

  据了解,条例是测绘法修订后第一部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

  鹿心社要求,各级测绘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贯彻执行条例,依法管理测绘成果,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测绘依法行政水平。其中,特别要加强测绘成果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

  审核公布国家部分名山海拔高程数据,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重要职责。在今天的会上,鹿心社透露说,国家测绘局按照条例的规定,不久将审核公布一批国家名山主峰的海拔高程数据。这批名山主要包括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其中有黄山、庐山、泰山、嵩山、峨眉山、华山等。他说,这些名山主峰的海拔高程数据将按统一精度公布。此外,国家测绘局也正在组织采集一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并将有计划地审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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