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案两被告被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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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0:39 南方新闻网 |
“苏丹红”案两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法警为其打开手铐。轰动一时的“苏丹红”案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苏丹红源头——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两负责人谭伟棠、冯永华分别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处刑期15年和10年,并分别处以罚金230万和100万元。宣判后,两被告人都当庭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方谦华摄 【A11·广州新闻】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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