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中国考生被美国9所大学录取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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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18 浙江在线 |
辽宁省实验中学的王夏娃同学,从今年3月份起,陆续接到麻省理工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9所美国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最终她选择了倾慕已久的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并得到了全额奖学金——一年4.6万美元。 大学招生考试,一纸定终身。对这种新的时代的“科举制度”,不想多论是非。但有一点是可以说的,即,全国各地、各校约齐了,只给学生一张录取通知书的做法,实不足 取。这种录取方法的潜规则便是,不是站在学生的角度、家长角度、社会角度考虑问题,而是把填报志愿的风险全部推给学生。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刘遵义对此予以指斥,是一针见血的:“在世界很多国家,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可以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的,学生最后要做的事情是作出上哪所大学的决定”。刘校长直言:“这本属于学生的权利”。学生有权利吗?当然应该有。学生是什么?是生源。一所学校的质量,与生源关系极大。换句话说,高考中的学生,真的不应只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学校应当平等待之,还之以基本权利。我以为,世界很多国家通用的一个考生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的方法,应当毫无疑问引进国内。因为,此事操作方便,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学生成绩、才能的充分肯定;更是教育部门包括大学“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真实体现。 此举一旦实行,也许可以更有效地激活高考教育体制的变革。这实际上也是将竞争机制引入高考的具体体现。一个优秀考生同时被几所大学录取,他或她就有了选择的自由,这也就对大学办学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大学教育改革、改进、改良,扬长避短,纠正错误,克服问题,臻于先进。这也是对地方保护主义等高考中不良风气的有力冲击,是对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弊政”的有力冲击。 难乎哉?不难也。有利之事,何妨一试。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