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混乱执行难须尽快立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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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30 信息时报 |
据介绍,广州市是国家首批8个垃圾分类收集城市之一,广州的主要干道和社区都设有垃圾分类箱,投资1000万元兴建的庆丰环卫资源回收中心日分拣处理量可达300吨,主要对废纸、废塑料、废金属进行分拣、回收,同时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已经点火试运行,其他二座焚烧发电厂将在2007年前建成。2010年前,广州市对生活垃圾将基本上实现资源化利用。 既然有规划也有投入,为何广州实施垃圾分类进程还是比较缓慢?参与新市容环卫法修订全过程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分析: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垃圾分类标准概念含糊,导致分类混乱,例如有些垃圾箱标有可循环垃圾、不可循环垃圾,有些垃圾箱标着果皮纸屑、易拉罐玻璃瓶、食物残渣等,没有统一的标准,执行部门以及市民也就都没有方向可依。 据朱永平介绍,我国分类垃圾工作实施较晚,垃圾分类工作目前也尚未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可参照,地方性法规也没有对垃圾分类进行立法、制定有效的制度,即使是最新修订的广州市市容环卫法也只是提到垃圾如何分,提倡垃圾分类,也没有具体制度。“即使没有国标,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也需要建立地方性标准和立法体系。”朱永平建议,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一定要在立法方面进行硬性规定。 针对广州市市容环卫局默认环卫工人将有用垃圾私卖的现象,朱永平认为,在现阶段环卫工人收入较低,相应垃圾分类立法体系没有建立,监督处罚机制空白的情况下,默认他们将有用垃圾卖钱补贴家用,于情于理都不该对他们进行指责,但是政府不能因此而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要尽快完善工作,目前确实存在政府投资不足的问题。 朱永平同时表示,垃圾分类工作是一套系统工作,政府部门应该着手尽快开展工作,立法后,应该以加薪等方式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并将私卖可回收垃圾从源头切断,政府的投资也就是人民的投资,也需要有回收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