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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赌保安持钢管打死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33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 一保安员因工作问题受到队长的批评后,怀疑是同事打了小报告,怀恨在心便拿着钢管去理论,一言不和起争执,竟抡起钢管打死同事。昨天,被告人杨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杨某当庭认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疑心同事打小报告寻仇

  案发前,杨某是深圳布吉坂田某工地的保安员。检方指控,杨某因工作问题受到其队长的批评,他怀疑是队员韩某打小报告而怀恨在心。

  3月19日23时许,杨某与韩某在其队长处发生争吵,双方被队长责令回岗位值班,杨某不服即回宿舍,拿了一根半米长的钢质水管,去到11号岗位找值班的韩某理论。杨某质问韩某为何向队长打小报告,并上前推了韩某一把,韩某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称“是不是要打架?”杨某突然抡起钢管朝韩某头部砸去,韩某被砸倒地,杨某持钢管对韩某头部又连打两棍,然后丢下钢管逃离现场。韩某后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韩某是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而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10天后,杨某在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上自辩应是故意伤害

  1971年出生的杨某是个文盲,法庭上,当法官问杨某看过起诉书没有时,杨回答说自己不认字,看不懂起诉书。但当法官说检方指控他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时,杨某马上为自己辩解,说他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故意伤害。杨某还为自己辩护说,打架当天,他不是到韩某的11号岗位去寻仇,而是因为自己在10号岗位,必须路经11号岗位。对于所持有的作案工具钢管,杨解释说,那是公司给每个保安员配备的防备小偷的器械。

  杨某的辩护律师称,杨某没有杀人的主观意图,当时只是想教训一下韩某,此次命案的发生是因为杨的行为导致韩某伤势过重而引起的,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对此,公诉人认为,杨某将韩某打倒在地完全没有反击能力后,仍对韩某的头部接连打了两棍,导致韩某死亡。杨某在继续打韩某的时候,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一些证人证词表明,杨某平时性格内向,但脾气暴躁,喜欢赌博。公诉人认为,命案的发生是因为杨某心胸狭窄引起的,由于生活小节而致他人死亡。

  在最后陈述阶段,杨某没对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辩解。法庭将择日判决。

  《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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