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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飞行员不是国有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35 信息时报

  

全总:飞行员不是国有资产
南京消息 前日,引人关注的“东航9名飞行员集体跳槽案”有了最新进展,此案件目前进入江苏南京中院二审阶段。而在飞行员跳槽民营航空公司是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话题讨论两年没有定论之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前日也抛出了他鲜明的观点,“我们不能说飞行员是国有资产”。

  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大学的“飞行员辞职法律问题研讨会”获知,从2004年开始至

今,国内先后有100余名飞行员提出辞职。有专家预测,5年后中国的民航飞行员将不再短缺。

  一飞行员与东航和解

  此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决9名飞行员向东航江苏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45万元,其中最少的赔偿107万元,最多的赔偿186万元。

  江苏省最高法院的侯海军法官说,一审判决之后,有一名飞行员与东航达成和解,因此二审阶段为其余8名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这些飞行员的年龄在28岁至43岁之间,比较集中的是35岁左右的飞行员,他们在东航的服务年限以8年居多。而这些飞行员在跳槽前均与其他航空公司达成意向。

  案件胶着在三个方面

  “现在案件胶着在三个方面:首先,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应当解除,航空公司不同意解除;其次,飞行员的飞行记录和他们的健康记录证是否随人事档案调离?第三,是赔偿金到底为多少的问题。”侯海军法官说。

  而法院方面的观点是,劳动者有自由职业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法院支持诉讼行为。对于飞行员的飞行记录和他们的健康记录证是否随人事档案调离的问题,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可以参照部门已有的规章,但不应该保留在原来航空公司,而应该转到民航管理机构。

  但赔偿金的确定是最大的难点,依据的原则是,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航空公司对飞行员的付出的培训费,另一部分是飞行员未达到签约服务年限造成的损失。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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