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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35 信息时报

  行业协会主张法律协商

  同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国外拍卖行,会是怎样的处理方式?著名国际拍卖公司苏富比亚太区执行总裁司徒河伟先生表示,苏富比的做法是在征集拍品时有专家进行严格的检验,若买家拍得艺术品后,如获得两位行内认可的专家出具证明是假货,拍卖公司将作退款处理。而在拍卖前获知是赝品,将立即撤拍。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认为,企业必须尊重画家的著作权,但是按照规定,在拍卖活动中,只有委托人和司法机构的介入有权力中止拍卖活动,而对于画家对自己作品的处理权究竟是否在画家本人、个人有无权力主张撤拍等问题,需要法律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据了解,如何在拍卖活动中保护艺术家的利益,相关机构目前还在讨论之中。拍卖协会新闻发言人王先生则对记者表示,协会主张有关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责任鉴定法律存在空白

  今年初一度传得沸沸扬扬的“荣宝公司拍卖假韩美林《八骏图》”一案,最后以韩美林警告将付之诉讼、拍卖公司撤下假画而告终。不过此次史国良先生似乎遇到了一个“硬骨头”:传是拍卖已是既成事实,而据画家描述,对方态度也很强硬,表示“你要上告,我们也不怕”。

  究竟谁来保证拍卖艺术品的真伪?经常公布各种艺术品拍卖信息的雅昌艺术网站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拍卖公司在如何保证“真品”方面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正规、合理的征集拍品的渠道,二是公司拥有自己的艺术顾问,以检验艺术品的真伪。而在我国的《拍卖法》中,其中涉及到拍品质量问题的第五章第61条有如下表述: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按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拍卖公司没有义务保证上拍的画作全部是真迹。”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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