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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标准由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1:41 长沙晚报

  编辑同志:

  我住在蔡锷路与湘春路交会处的金地大厦。在金地大厦后面的一块空地里,我向小区的富兴物业管理公司订了一个露天停车车位,收费为每月150元。而我爱人两个月前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报道,政府规定露天停车车位每月最高收费不能超过100元。随后,我向富兴物业管理公司反映,表示以后只会按规定每月交100元的停车费。该公司不同意,一位经理声称

,凡是外面的规定与本公司规定相违背的,都应以本公司规定为准。该公司财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还对我说:“你连车都买得起,还在乎每月这50元钱吗?”

  我觉得他们根本就无视国家的相关法规,很不合理,就没交他们规定的150元,只向物业公司财务处交100元。财务处不收我所交的100元,我只好不交。前几日,公司以我没有交停车费为由,叫保安不让我开车进车位。后来在110民警的协调下,保安才让我进去。我想不通,难道政府的规定还不如物业公司的规定有效?

  周先生

  附记:本月23日,记者来到金地大厦富兴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将周先生的投诉作了反馈。该公司一位姓朱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两个月前,周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停车费有新的政策,但物业公司并不知道有这一文件,也没有收到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为了证实周先生所说的文件,物业公司还特地到物价部门去核实此事,但由于当天是星期六,物价部门没人上班。

  对于前几天不让周先生进小区停车的问题,朱姓负责人解释说,因周先生最近将车停在车位的旁边,再加之两个月没有交停车费,所以物业公司认为他不要停车位了,就将该停车位让给了别的车辆停放。该公司的周经理表示,如果物价部门确实有周先生所说的文件规定,公司会按文件上的规定办事,政府怎么规定,公司就怎么处理。

  前日,富兴物业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已到物价部门查看了相关文件,近期物业公司将调整停车费用。

作者:张辉 谢春年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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