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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正式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8:16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8月26日电(记者张爱林)记者从广西林业管理部门获悉,自今年起,广西正式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据介绍,今年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模为400万亩,补偿标准为每亩5元,其中4.5元为补偿性支出,0.5元为公共管护支出。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的管护和补偿支出,包括建设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监测系统、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管护人员生活经费和

公益林的抚育和补植等。

  近日,广西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落实补偿面积时,应优先安排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以及高等级公路、铁路、重点河流沿线的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区域。

  据记者了解,国家早在2001年就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从2001年开始,国家每年安排广西3500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补偿基金1.75亿元,广西是全国获得补偿资金最多的省区。不久前,国家又新增广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860.45万亩,使广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达到4360.45万亩,补偿基金达19622万元。

  广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正式启动后,纳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将达到4760.45万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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