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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拿什么管住“扫黄办”主任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18:36 南方网
  人民网 建达

  他本是个执法者——广州“扫黄办”主任。他又是一个犯法者——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刑15年。这个奇怪的人就是汤文君。

  汤文君担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兼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收缴非法出版物行动,仅2003年广州就收缴了1000万张光盘。收缴了数量巨大的光盘后,汤文君悟出了生财之道——卖光盘。他指使出纳将收缴物品当作废品卖掉,获利的20

0万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一个“扫黄办”主任,可以轻而易举贪污收缴的物品,什么原因?我想,其一是这类办事机构官员的权力相当大,大到可以支配执法的罚没款;其二是这些机构的财务十分混乱,混乱到丢了多少银子也不知道;其三是这些官员想做违法事情非常方便,方便到没有什么人会去监督他们。

  这是多么可怕的权力腐败!这种腐败,对政府的公信力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当这些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冠冕堂皇地收缴小贩们手里的违禁物品时,人们怎能想到,这些违禁物品将变成金钱,落进了他们领导的腰包里。而当真相大白之机,人们还怎么相信那些执法者?

  当然,我们不能以概偏全,从一个贪污犯进而怀疑所有的执法者。但是,从各条战线冒出来的形形色色的执法犯法的丑闻来看,执法者以权谋私或违法犯罪的现象,足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公安、城管、法官以至于“扫黄办”,不是一些媒体的批评抹黑了他们的形象,而是他们之中的害群之马玷污了他们的名声。因此,将这些败类驱除出执法队伍,同时,整顿自己的队伍、规范自己的行为才是上策。

  不管是“扫黄办”主任,还是其他什么办的主任,对其权力一定要加以限制,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有句话说得好:对权力的不信任,就是对其最大的信任。人民用法律的条条框框看管政府,就是要迫使政府机关始终遵循法律办事,依法行政。我们不要轻易相信一些官员的“宣誓”、“承诺”或表态,有些是出于真心,有些则是演戏。即便起初出于真心,一旦遇到利益冲突,也会发生逆转。所以,靠官员的自觉靠不住,一定要靠科学的制度,靠权力制衡,靠权力监督。节制官员的权力,就是让他们真正依法用权,为人民用权,而不是任由他们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为亲属谋利益、为小集团谋利益。

  广州“扫黄办”主任的问题是因为他的出纳犯罪暴露而牵连出来的,不是通过正常的监督而发现的。从这一点看,我们还要反思媒体和监督部门的责任。如果媒体能够紧紧盯住执法部门的行为,监督部门能够经常检查罚没品的去向,财务督察部门能够忠实履责,那么,就是借给“扫黄办”主任一个胆子,谅他也不敢贪污一分钱。可惜,不少地方、部门没有这么做。这正是贪污犯们一次次得手的根源。(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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