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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20年 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163万水库移民获扶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2:4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学彦)8月25日,记者从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我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方案对水库移民扶持范围、扶持标准、扶持方式等做了详尽的规定。

  据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境内共修建大中小型水库2400多座,涉及全省16个

省辖市、94个县(市、区),其中大中型水库137座,农村移民163.62万人,在全国排第5位。

  据调查,2005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均耕地0.68亩,人均年纯收入898元,相当于全省人均2870元的31.3%,其中有30%的移民是贫困人口。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农业户口移民。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从今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扶持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我省原则上直接将扶持资金发给个人,也可实行项目扶持,或采取发给个人或实行项目扶持相结合的发放方式。

  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经核定纳入后期扶持的农村移民,原则上在2006年底前发放资金,时间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2007年1月起按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移民办制定的办法发放。7月1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从完成搬迁之月起开始记发。据悉,我省9月初将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开展试点工作。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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