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轮胎列入海关总署红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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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4:0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何宝庆、实习生刘丽雅报道:近日,海关总署正式对外公布了2005年度进出口企业“红名单”及“黑名单”,泰丰轮胎(江西)有限公司成为我省入选海关诚信守法企业“红名单”的首家企业;而“黑名单”中无一江西企业。 据介绍,目前全国进入海关“红名单”的企业共有155家,其中中部六省企业12家。按照评选规定,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必须诚信守法经营,无走私违法记录,近3年在各地 商务、工商、税务、外汇、人民银行等部门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且年度进出口总额必须超过5000万美元(中西部企业3000万美元)。对于入选“红名单”的进出口企业,海关将在全国范围内给予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派员到厂查验;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安排加急通关手续和加班查验手续;对于“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免予化验,必要时海关对企业实施稽查;优先为企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实施“先放后税”的便利措施,即海关对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予以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另外,“红名单”上的企业还可以享受海关按规定可以提供的其他便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