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苏教育乱收费将被网上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7:24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从今往后学校的所有乱收费的行为将在网上曝光,并将处理结果实时公布!”昨天,在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发出郑重警告,并宣布从今年秋学期开始,将重点规范学校收费和办学行为。

  王斌泰指出,2005年全省教育系统累计受理教育乱收费举报、超出违规收费金额、

查处乱收费案件等都比上年有明显的下降,但教育乱收费是久治不愈的“顽症”,群众对此反映最强烈,也最不满意。他提醒各级各类学校不要以“教育经费短缺与教育事业发展的矛盾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存在”为理由向学生乱收费,要清醒地认识到靠乱收费来弥补公用经费的办法是极其错误的,靠乱收费来建造学校是不现实的。

  从今年秋学期开始,江苏省教育厅将严格规范学校收费:首先,严禁搭车收费行为,严格控制教材价格,禁止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和搭售教辅材料等违规收费行为。今年下半年,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各地和学校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含讲义费)和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此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按分数线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严禁在规定收费项目以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今年下半年江苏省教育厅对于乱收费的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向社会公布一起。目前江苏还有一些学校在校内设重点班、提高班等,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在昨天的会议上王斌泰再次重申:从今年秋学期开始,必须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不得搞“校中校”、“校中班”,不得搞“一校两制”等。对已改制的中小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凡经改制的学校,必须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必须符合“四独立”要求,必须符合中小学合格学校办学标准。另据了解,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有关部门对学校行风评议将主要考察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教育收费的情况,看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是否存在以举办兴趣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乱订滥征教辅资料的问题;二是规范办学的情况,看学校是否有“一校两制”和未经批准的乱办学、乱办班行为;是否有乱登招生广告和违规招生的行为。(华中文龚学明孙为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