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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津贴不得擅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1:1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王道斌)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人事厅日前向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人事计划管理,统一使用“增人计划卡”,以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

  不得新设津贴、奖金项目

  为加强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各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通知同时要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根据国家规定,按照用人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每月人员变动有关材料,政府人事计划部门审核统发人员资格,政府人事工资福利部门审核统发工资人员工资标准这一工作程序,扎实做好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相关环节的审核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防范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各地要建立健全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数据库,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管理统发工资人员。

  各地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工资政策,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和省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员工退休提前一月通知

  通知规定,各地应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办理退休及做好退休费发放工作。各单位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申请,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下一个月起按退休人员发放退休费。

  此外,《广东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将免费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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