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守住教育底线,才有资格管理孟母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5:21 南方报业网

  最近,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明确指出上海私塾办学的孟母堂违反了教育法的精神。孟母堂的命运危在旦夕。

  政府部门出来干预这样的民间私学,于法理上说不通,在政策上不明智,实际上还是固执于计划经济中全能政府管社会的思路,妨碍了中国教育的进步。

  首先,“义务教育法”之所以不叫“强制教育法”,因为其目标是保证政府对社会提供必要教育的义务,而不是保证政府在这方面的强制权力。也就是说,纳税人缴了税,政府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当纳税人不需要这种服务,能够自己解决问题时,政府就不该管闲事。只有当某些家长剥夺了自己的孩子受教育权利时,政府才可以以保护孩子权利的理由出面干涉。也正是因为如此,义务教育法在大部分现代国家都有,但并不与私立学校冲突。

  孟母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一所私立学校。地处依河而建的独栋别墅,屋内全套红木家具,仅12个学生,按年龄分别在不同的教室中学习,秩序井然。这样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在师生比例方面,在中国的大城市也算上乘。《义务教育法》要求国家为适龄学童提供基本的教育条件。而目前贫困地区不知有多少学童没有学上,或者在危房里读书。这些问题政府尚无资源解决,怎么会有闲心思来管这么一所教育条件优越的私立学校?

  其实,教育部官员在批评孟母堂时,并没有涉及办学条件,主要谈的是教育内容,比如没有军训,学不到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等等。我们这些成人都是在爱国主义教育中长大的,都明白这种教育充其量不过是背一些教条而已,实效如何实在很令人怀疑。难道我们不能换一种方法,用“行”而不是“言”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吗?当政府保护老百姓干自己想干的事情的权利,使他们能够按自己的想法教育孩子时,老百姓就体会到国家对他们的意义,就把国家当做自己的保护神;谁侵犯了这个国家,他们就会和谁拼命。这实际上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家长,都是最大的爱国主义教育。相反,如果政府逼着老百姓违背自己的意志,让老百姓干不成自己想干的事情,无法按照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教育孩子,那就将人为地创造国家与人民的对立,削弱社会对国家的认同,使公民丧失爱国情操。中国目前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生活日益多样化。全球化则更使未来变得变幻莫测。孩子应该怎么为他们的生活做教育上的准备,应该学什么,就更不能靠几个在政府里的官员来计划。最好的办法,还是发挥全社会的创造力,让那些有不同经历,不同视角的家长和老师,根据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为孩子设计教育目标。大家都这么做,在教育中才可能创造“物种多元”的局面,更有利于生存竞争。一些发达国家,目前越来越强调这种灵活性和多元化。比如,美国的一些高中(甚至包括公立高中和大学),教学内容只包括西方经典读本,连计算机也不教,和孟母堂十分类似。一个有生机的社会,就应该给这样的学校以生存空间,让各种各样的教育理念展开多元竞争。政府的职能是保证一个底线:让孩子有教室,有老师,有书本,有桌椅板凳,有能遮风挡雨的窗户。如果这些职责无法履行,就更没有资格管民间办得好好的学校了。

  中国目前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公立学校能保证教育底线就不错了。政府很难再有资源进行昂贵的教育创新实验。久而久之,我们的教育就僵化,国家就会丧失竞争力。孟母堂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家长觉得学校里教的东西没有用。看看现在高分低能的学生,看看外企空缺的大量高薪白领职位和找不到工作也难以胜任的汪洋大海般的大学生,我们教育的失败早已经成了有目共睹的事实。如今,官办教育失败,民间有了创意和资源要改革,政府反而拦着不让改。这样的政府,实在令人失望。

  中国教育的生机,除了义务教育有充足的经费外,还在于出现各种各样的民间教育机构,如孟母堂、雅典学堂、工学堂、理学堂等等。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教育部门几乎已经成了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这个堡垒不被攻克,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得不到人才供应。我希望教育界人士在面对未来时,多想想市场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四分之一世纪前,没有人敢想私营企业会在国民经济中占如此重要的地位。如今怎么样?私营企业已经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教育改革也是如此。政府要放弃垄断,让民间自己发展。再过四分之一世纪,中国就可能出现一大批质量优异的私立中小学和私立大学。这些学校不仅会弥补公立体系的缺失,而且会通过竞争激励公立学校提高质量。在这个意义上,保卫孟母堂,就是保卫改革开放政策在教育界的落实。

  (作者系旅美学者)

  专栏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