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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爆漏用户受浸须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5:39 南方新闻网

  水管爆漏用户受浸须登记

  广州规范相关损失现场认证,赔偿方案未定

  本报讯(记者彭美通讯员郑宝涛张海华)水管爆漏,一旦出现用户受浸,必须对受浸情况进行登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日前对《管网爆漏抢修及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进行修订和完善,首次对受浸影响户的损失现场认证操作程序进行规范,用户受浸的赔偿方案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

  《规定》称,水管爆漏,在出现用户受浸的情况下,市自来水公司在供水抢修的同时,须派出人员对受浸情况进行登记,以便于善后工作的开展。

  用户受浸登记后,自来水公司是否会对用户损失进行赔偿?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赔偿方案,待进一步研究后方可公布。

  新闻链接

  今年1月25日6时30分

  黄埔区庙头社区附近广深公路直径1.2米的水泥主干水管爆裂,庙头社区东片数百户村民家里进水,一些位置较低的房里积水有近70厘米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确定80户村民财产损失符合赔偿条件,共赔偿52万余元。

  今年4月1日11时15分许

  荔湾区南岸路1.2米直径自来水管爆裂,附近装饰材料市场600余家门面被淹。受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委托,广东君和泰公估有限公司评估出这次爆管导致受浸商户303家,合计损失为247.5万元。补偿款近期将发放到商户手中。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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