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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6: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焦苇记者陆梓华)从秋季新学期起,本市部分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包括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外贸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电子信息学院。

  市教委要求,为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按学分制收费工作,试行学分制收

费的学校应落实“一把手”收费管理责任制,并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学分及累计学费的缴费登记管理,方便学生查阅。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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