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豪”何苦捏紧数千元学费不肯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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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16:26 新民晚报 |
8月5日,住院治疗仅1个月的谢小姐提前出院,第二天便回到上海。16日下午,她与朋友一起来到英豪国际语言教育中心,就退还学费问题进行交涉。 学校退还部分学费 8月4日本版报道“强行保留精神病患者学籍”有了最新进展。 “英豪”盛院长告诉记者,院方就此事提出两种解决方案:扣除全额学费的20%退款;或退还5000元现金,并保留学籍。权衡之下,谢小姐选择了第二种方案。他表示,这种解决方案实质上是减免了一半学费,如果她就读期间再次犯病,可随时回云南接受治疗,学校将为她保留学籍。 医生预后效果不详 记者从谢小姐远在云南的父亲处得知,她今年6月再次发病后,被父母带到云南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接受住院治疗。在这期间,老谢与“英豪”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2次传去谢小姐的最新住院证明,可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老谢称,他们并不知道女儿已经与“英豪”达成了新的协议。 记者打电话找到了谢小姐的主治医生王医生。他说,按照疗程,谢小姐应住院治疗3个月,但她称有个人事务要处理,提前出院了。王医生担心,谢小姐住院期间情况良好,但出院的预后效果很难确定,难保不再发病。 律师退学只因疾病 对于“英豪”的解决方案,有关法律界人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新华律师楼的连晏杰律师认为,谢小姐6月2日与“英豪”签订合同时,距离病情复发的6月6日并不长,但由于她的病属于间歇性发作,所以无法判断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正常行为能力。针对合同上“如学员对学习课程不满意……自新生第一课5天内,除不可退费的1000元注册、入学申请费外,剩余部分退还。”的条款,连律师指出,谢小姐要求退学,是因为精神疾病复发的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就学,并不是合同上约定的对学习课程不满意。 本报实习生许璟莹 本报记者钱绿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