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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紧缺的“第二发明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职位介绍:

  如果你有了一项发明创造想申请专利该怎么办呢?不妨找“我”这个有“第二发明人”之称的专利代理人吧。为什么呢?因为发明人的发明创造是否能得到专利权是依靠专利申请来完成的,而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我”这个角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作为发明人和申请人的第一个朋友,“我”架起了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局之间的桥梁,负责把当事人的创

造发明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或代为办理当事人其他专利事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被专利代理机构聘用后,“我”就可以正式上岗了。“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发明人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帮助发明人撰写申请书;对专利局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辩、补正;遇到纠纷时,帮助发明者应对法庭诉讼;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等。

  本栏撰文:记者李琼

  我国从业者不到四千

  随着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与日俱增,尤其是侵犯专利权案件的逐年增多,我国对专利代理人的需求在不断扩大,看一组数据就知道“我”有多么稀缺了:据报道,目前在上海每年专利代理的申请量已达到2万多件,而专利代理人不过200人左右,90%以上的企业没有专利代理人。在对专利代理需求巨大、技术创新活跃的深圳,目前正式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也仅10多家。

  现在我国仅发明专利的受理量已近10万件,我国共有专利代理机构400多家,从业人员不到4000人。而且今后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会与日俱增,更多的发明创造成果需要“我”来协助发明人或单位把发明创造变为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相关的权利,因此,“我”也将越来越吃香。

  也许有人认为,“我”的工作只需要掌握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就可以应付了,这可是小瞧了“我”的“含金量”。其实专利代理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都极强的工作,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科技人员和没有技术背景的法律工作者都难以很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由于要与发明人打交道,“我”最好也能有从事科研产品开发的经验,这样才容易理解申请人的技术内容、发明要点、正确划分专利的保护范围等,与发明人产生共鸣。

  另外,还要善于归纳,懂得用专利的语言描述发明人的产品。当然法律方面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发明人的产品涉及侵权、纠纷等问题,要上法庭,这就要靠“我”出面了。除了要具备以上这些能力外,“我”的专业英语水平也要过关,因为要帮发明人查找很多来自国外的资料。

  收入基本采取计件式

  “我”的收入基本是采取计件式的,多劳多得。“我”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靠业务提成,每做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可获得大约700元至2000元的提成,一年下来,年薪10万元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拿到手的。做得好的话,年薪可以达到20~30万元。而且随着加入WTO后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增加,专利代理事务与国际接轨,“我”的薪酬待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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