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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先生发表的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9:05 大河网-大河报

  8月18日某报发表一篇记者报道,头一句就是“昨刘心武致电本报”,我没给这家记者打去电话,是记者主动打电话来问我正在写什么,我就跟她说了自己的苦恼。这位记者第二天就发出了报道。这样一件涉及到好几个方面的事情,在报道前应该把文稿让我确认才对。这篇未经我认可的报道,我无法承担责任。

  8月24日,报道里涉及到的海燕出版社(我在记者电话里追问下始终没说出版社的名

字)发表声明,引出报道里的一些话,指出不符合事实。我也觉得没有准确表达我的意思,特别是报道里称“不良出版社”,我没说这样的话,也没有这样的看法,我只是就事论事,对这家出版社不能痛快答应由第三方出版周老的《红楼梦》汇校本有意见,告诉记者的目的只是希望能吁请这家出版社高抬贵手。因为由北京一家大出版社重出周老的这个汇校本,再配合我写的一本释介书,可以在宣传发行力度上大大加强,使凝聚着周老一生心血的《红楼梦》汇校本能更加通行。在这件事上我确实有些急躁,总盼能快些得到他们同意第三方出版的消息,我好开笔;没得到同意的消息,接到记者电话,就诉了苦。我在电话里一再说,2004年的时候这家出版社能出周老的书,是做了件好事,但记者的报道里,不采取这个表述。

  我现在也不想过分责备那位记者。她还年轻,做事不稳重。且不说别人的不快,拿我来说,她以引用方式,说我说《红楼梦》里有“回旋诗”,这不也让我贻笑大方吗?我电话里说的是“回前诗”。为什么发稿前不来个电话核对一下呢?我想她也是出于好意,她对海燕出版社一无所知,只急着想让周老的书能更广泛地传播。希望她今后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把报道工作做得更好。

  8月20日我得到好消息,海燕出版社允许第三方出版周老汇校本并且不附加别的条件,按他们双方合同里的规定办。我很高兴。海燕出版社2004年做了一件好事,现在同意第三方出版,就把事情做得更好了。我主观上没有得罪海燕出版社的动机,但该报的报道很快被其他媒体转发,一些标题非常尖锐,此事毕竟由我接记者电话引起,对此我愿意表示歉意。现在事已圆满解决,各方应以和为贵,从各自的角度推进《红楼梦》的普及工作。我已开始撰写相关书稿,争取早日完成。

  刘心武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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