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如何破解“助学贷款摁着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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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0:49 四川新闻网 |
邓瞡 云南省教育厅日前透露,截至目前,该省2005学年近两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约有8000万元贷款未按期发放。这意味着该省约两万名贫困生没有及时得到资助。云南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由于银校合作不力以及毕业生还贷逾期率居高不下,导致银行的放贷风险加大,其积极性受挫,影响了助学贷款发放进度。” 纵观目前助学贷款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发现:银行、高校和学生都是助学贷款的风险载体,尤其是银行,承担了助学贷款的绝大部分风险,成了风险主体。可是按照“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我们知道银行其实并不应该成为风险主体。 助学贷款的受益方包括学生、高校和政府(最大受益方),获得资助的学生承担还贷责任天经地义,高校提供贷款担保和其他便利也无可厚非,公共财政为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买单也是职责所在。在高校学生进入社会后,政府开始从他们身上获得劳动力价值与贡献,但是贷款的风险却一下子全部转移到“就业难”、“薪资低”的毕业生头上,这显然不够合理。 笔者认为,贷款的学生进入社会后,政府仍应和他们共同承担贷款风险。一方面,政府应该取代银行,成为助学贷款的风险主体之一,如果毕业生因违约或生老病死而无法还贷,政府应该动用公共财政向银行赔付相关贷款,唯有这样才能调动银行在助学贷款上的积极性,让助学贷款体系良性运转;另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配合各方面,引导和教育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信用观念,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从法律和机制上尽力避免和制止“有钱不还”等贷款违约行为;还有,政府在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同时,不妨根据现实状况,重新调整助学贷款的还贷期限和还贷方式,站在贷款者的角度换位思考,尽一切可能为他们提供相关便利。无论是从微观的人才培养,还是从宏观的助学贷款机制上来看,8000万的助学贷款被摁着不发都不是好事。我们期待着政府能够成为助学贷款的风险主体,一个更为合理、人性化的助学贷款体系能够尽快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