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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分市确定高中择校费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3:38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讯(记者单体敏)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近日省教育厅将经省政府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大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给以通告,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名目收费。为便于监督,省教育厅还设立举报电话:(0531)86161888转11310。

  关于普通高中择校费,我省还分市确定了上限标准,具体为:每生3年济南、青岛均

为18000元,淄博15000元,威海16000元,烟台14000元,滨州、德州、泰安均为12000元,东营、潍坊均为10000元,枣庄、聊城、日照均为9000元,莱芜、临沂、济宁均为8000元,菏泽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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