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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真空造成二房东“群租暴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4:55 新民晚报

  只要手里有套房,而且会上互联网,就能把房子租出去;只要租出去,差不多就只收钱而没什么义务了。本报7月19日A12版报道《1套变9间群租还需有序》以来,读者纷纷就房屋租赁中的管理缺位发表意见。事实上,群租异常活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真空造成了二房东的“群租暴利”。

  网上信息包藏群租

  在对徐汇区一个新建小区的调查中,一名二房东告诉记者:在这个小区他有两套房子出租,共有20多名房客;每套每月付给大房东租金3000元,每个房客每个月的房租是800元左右,这样,他每套每月的纯收入在5000元左右。此外,他在别的小区还有两套房子转租,“我做过16年装修,自打做了二房东,就不用再做老本行了。”

  要租出一套房,成本很低,根本用不着传统中介。二房东说:“我请一个小姑娘专门在网上发布信息,看看上海热线,每天都有上千条租房信息。我只要等在家里,房客就会电话联系。”记者再问他是否告知房客是群租。二房东说,未必要交代得那么细致。

  于是,不少急需租房的人到了现场才知道群租是怎么回事。如果放弃,他们怎知下一次不是群租?一些急着落脚的房客就这么住下了。网络,就这么成了二房东低成本发布信息的自由世界。

  标准缺失没有门槛

  “冰箱是漏水的,电视机是上世纪80年代的,热水器也陈旧得不知是哪年造的。”新上海人林先生说,租赁房里的配套设施,几乎没有任何标准限制,二房东不必为“基础设施”支付成本。他很担心,陈旧家电万一出爆炸之类的事故可怎么办?

  林先生请房东换一个冰箱,房东说就到二手货市场再买一个吧。林先生说,换了还是旧货,能安全吗?房东答:“我租给你房子,又没人规定必须提供几成新的冰箱!”

  的确,现行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只规定,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7平方米。而对于配套的家电设施,没有规定标准。“即便有‘面积标准’,但不达标,也没有任何处罚措施。房东几乎没有准入门槛!”林先生说,他在上海5年,搬了8次家,“标准缺失”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

  不去登记不用纳税

  市民耿先生是小区的物业经理,小区里群租非常普遍。“我告诉二房东要对房子负责,有些人还常来看看,有些只到收房租时才来。”耿先生说,除了看看之外,这个小区的200多个二房东都不必为租赁纳税,因为,他们都不去房地部门登记备案。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人要到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人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否则,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未缴纳土地收益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但这个小区所有的二房东都不去登记,也就不必为租赁所得纳税。

  耿先生说,如何有效管理,让房屋租赁有序发展,需要管理部门尽快拿出良策。本报记者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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