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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继续加大核领域的国际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19: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张毅)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金壮龙28日说,“十一五”期间,中国将继续严格履行核不扩散的国际义务,加强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国际合作,进一步推进核能和平利用,更好地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金壮龙是在国防科工委28日在北京召开的国防科技工业国际合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

  金壮龙透露,近年来,中国政府在防扩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步骤,为国际防扩散事业做出了贡献,受到国际社会的赞扬。中国在5个有核武器国家中,率先批准了“保障监督协议”。2004年5月,中国正式加入核供应国集团,标志着中国在核不扩散政策上已经与国际接轨。中国政府以高度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了自己承担的国际义务。

  金壮龙说,在核能和平利用的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累计签署核能领域的国际条约及部门间协定70项,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了多方面的技术合作和人员交流,提高了中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技术和水平。国防科工委会同科技部等参加了国际热核聚变反应实验堆谈判。中俄核合作稳步推进,中法、中韩、中日分别建立了部长级定期会晤机制和政府指导下的多层工作机制,核合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和巴基斯坦合作建设的恰希玛核电站一期工程如期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行,恰希玛二期工程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与《核材料转让协定》正式签署。中国的秦山三期、田湾、大亚湾、岭澳核电站项目分别从加拿大、俄罗斯、法国引进了约40亿美元的技术和关键设备。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团与国内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应对国际核领域的重大政治外交问题,在防核扩散和和平发展核能、核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金壮龙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继续加强核领域双边多边合作,不断提高自主化产业能力。重点开展大型压水堆核电站、乏燃料商用后处理厂、高温气冷堆、快中子增殖堆、核能海水淡化、铀采冶、核保安等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积极参与国际核聚变堆和第四代核能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建立核出口经营资质审查制度,规范核出口行为。严格履行核不扩散国际义务,建立专家和后援支持队伍,完善国内履约体系。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建立亚太地区核保障监督和核保安培训中心。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是国务院29个部委之一,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其主要职能包括拟订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生产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并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组织协调政府和国际组织间原子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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