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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N1”商标案:在竞争中求得“双赢”(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0:16 人民网

  人民网:面对一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采取的违反广告法进行宣传等行为,为什么中国企业没有像韩国企业一样敏感,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沈闻涧: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第一,我国目前对于市场竞争的规范化法律和手段较缺乏,特别是对于企业的违法广告宣传的监控、处罚等手段较为有限;第二、目前,中外企业的市场竞争都处在同一环境作用下,很难寻找到一个相对有效的保护手段和措施

  而且,对于违法行业,作为竞争同行之争如果采取了相互揭短,一方面不符合我国企业的文化理念,另一方面也容易对眼下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因此,在国内市场上,企业的保护与反竞争手段还有赖于市场竞争环境的规范和提升。

  丁军杰:这是由中国的市场环境决定的。第一,各方法规不健全,无序竞争普遍;第二,企业自身竞争心态不正常,互相揭短,欲置对方于死地;第三,评价、公证机构刚起步,有待发展。一些企业过分重视排名,一些评价机构又没有权威性,使的消费者云山雾罩。为规范市场,我们应该建立一些客观的评价机构,建立平等、有序的竞争。如德国的《消费》杂志,只利用消费基金做资本,不接受广告,他们的检测比较客观、公平,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一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其实是“入乡随俗”。但外资企业到中国,应该将他们规范的竞争秩序,良好的竞争环境带入中国,不能学习个别中国企业的一些不正之风。

  人民网:这次LG起诉海尔侵犯其商标权事件,在韩国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韩国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这是不是提醒我们,当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化行程上遇到麻烦或问题时,我们的业界及舆论界是不是应该也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丁军杰:海尔毕竟是大公司,在全球具有一定的影响,白电位于全球前三强,受到关注也是正常的。中国企业进入韩国本土,这本身就是一个新闻,是一个报道的热点。同样,当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化行程上遇到麻烦或问题时,我们媒体也应该也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不过一定是要站在客观的角度,搞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再进行理性的分析,能看到事件本身背后的问题,这才是我们的工作,而不是不分原因,盲目地跟风暴炒。

  沈闻涧:支持是肯定的,更需要来自各方面的理性反思与总结。这种支持应该建立在客观、理性的基础上。不要盲目跟风炒作,而是建立在对事实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寻找出事件背后的问题和关键点,从而形成一种正确的舆论导向,给予我国企业以声援、对其它企业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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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N1”商标案:在竞争中求得“双赢”(4)

人民网家电频道 策划:董盟君 采写: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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