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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锦的“司马昭之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徐经胜

  因不满一篇有关“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属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本报今日A7版)

  新闻报道所引起的名誉侵权本是正常现象,作为被侵权单位或者个人,起诉的对象应该是侵权主体——媒体,而不是媒体的工作人员——记者。毕竟,记者在自己的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业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其报道的观点或者新闻事实的真实性等问题,报社首先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鸿富锦公司却破例绕过报社直接起诉记者,其用心到底何在呢?

  媒体和记者个人的力量到底谁大谁小,谁都知道。绕过媒体直接起诉记者,其本意是不是就是在绕过相对强大的媒体力量,以更小的代价或者付出来达到其目的呢?记者个人,无论是从财力、物力或者精力都是非常有限的,这样,“整”起记者来自然容易。这种拿记者“开刀”的办法,实际上在向所有记者示威:哪个记者想和我过不去,都将面临这样的下场!正如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所说:“这是一种淫威”,“他是要用这样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

  但千万不要忘记,直接起诉记者,他们所面对的也决不是那两名记者,他们所面对的将是所有媒体和所有的记者。相信有《第一财经日报》管理层以及中国新闻界甚至全社会的强力支持,鸿富锦的如意算盘定会落空。

  同时,我们强烈呼吁鸿富锦员工勇敢站出来,在法庭上提供有力的证据,捍卫自己的权益,也为中国的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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