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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得公布成绩”与“考试乌托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12 南方网
  山西晚报网络版 朱述古

  据新华社27日报道: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也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时下教育体制下林林总总的考试,恐怕很少给人留下愉快的回忆。或许正因为如此,乍一看到这条消息,很是让人欣喜。但细一思索,在整个教育体系尚未有根本性变革的现

实条件下,“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的规定,无疑带有浓重的空想色彩。

  可以预见,一种应试者无法得知成绩的考试,其实并不能达到减轻应试者课业负担的效果。一个简单的逻辑在于,难道应试者失去得知成绩的权利,面对复杂艰深的试题,就会变得轻松自如吗?

  既然要考试,就必然会有结果。教育部既然没有取消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的规定,这说明还是认可考试对学习的检测功能。“不得公布考试成绩”的规定,实质是通过行政权力强行剥夺学生和家长对考试结果的知情权。从减轻孩子的心理压力着眼,我们或许可以视校方这种做法为“善意的欺骗”。但教育者自以为是的“善意”,完全可能是一厢情愿。

  事实上,考试更是促进教与学的一种手段。没有考试,教师难以把握教育效果,学生也难以把握学习效果。直言之,考试不仅有检测功能,还有激励功能。考得好的,有一种成功感;考得差的,有一种紧迫感。所以,在学校公布考试分数虽然不是一件百分之百的好事,但也不应该是一棍子打死的一无是处的坏事。更何况,高中及高中以上的教育又无时不以分数论英雄。对于这种惟分数论的价值取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学生和家长果真的能够兴奋于“不公布分数”的“考试乌托邦”中,而做到视若不见吗?

  事实上,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公布成绩有利于师生把握教学的效果,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考试制度改革的终极目的,绝不是掩耳盗铃式地拒绝公布成绩,而是使考试成为科学考查学生素质的手段,同时教导学生以良好的心态对待和参与考试。(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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