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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资助低保家庭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1:3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祝勇 通讯员 罗太良) 记者昨日从花都区教育部门了解到,花都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该区将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助学制度,由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助学资金。

  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资助花都区低保和因病致贫家庭子女入读大学首年学费。资助条件为,户籍在花都区,持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有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参加当年高考,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国家任务生。

  资助标准为本科院校每人资助5000元,大专院校每人资助4000元。

  申请程序是,每年8月31日前,由申请人凭书面申请报告,附户口本、低保证(或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入学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最后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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