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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一副庭长称 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回扣属于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2:20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裴显鼎昨天在“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上做专题发言时说,国有医院普通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药商回扣的行为,属于“从事公务”,以受贿罪论处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在裁量决定刑罚时,完全可以综合考虑诸多情节,对其作出适当的裁决。比如,在自查自纠阶段由本人自己承认的,甚至可以考虑免予处罚,但定性上不能变。

  据介绍,国有医院普通医生利用处方权“开单提成”收取药商回扣的行为,其定性涉及国有医院普通医生的身份和开处方行为的属性问题。对此,法学界已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处方权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延伸,医生的处方行为对国有单位的药品采购、销售和民事责任承担有直接的影响,属于“从事公务”,其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商的回扣,构成受贿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医生的处方权是一种私权利,开处方收回扣不属于“从事公务”的行为,不能按犯罪处理。Y(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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