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对“彩铃由县政府做主”有4点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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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3:13 正义网 |
在贵州省黄平县,全县3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都统一换成了一样的彩铃,并且在更换之前,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铃声被更换。有的甚至家里的电话都被更换了同样的铃声。原来,铃声的更换是黄平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8月29日新华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三百多名干部被全部换成统一的彩铃,如有不从,就会被扣上 “不热爱家乡”的大帽子,着实让人唏嘘。作为一个小老百姓,对于一些政府的这类行为,我没有权利限制,但却有权利“说三道四”,表示不满。针对“彩铃由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做主”这件事,笔者就有4点不满,不吐不快。首先,不满县政府把自己的意识强加于人。“我的彩铃我做主”,这是很浅显的道理,有人喜欢刘德华,就用他的歌做彩铃,这是很自然的事。但在黄平县,县政府却在公务人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们的彩铃唱“同一首歌”,剥夺了人们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不被投诉才怪。 再次,不满县政府人为地制造“审铃疲劳”。人们在审丑疲劳、审美疲劳后,现在又要体验一下“审铃疲劳”了。拨打黄平县一名干部的电话是这个铃声,再拨打另一个领导的电话还是这个铃声,即使这个铃声再美,也会让人受不了,甚至产生反感。 再次,不满县政府“同一首歌里出宣传”、想当然的懒政行为与简单思维。努力探讨宣传的新机制与新方式,值得提倡与鼓励。但是,如果使用行政力量,扛红头文件做“大旗”,或者自以为是、头脑发热后想当然,就难免适得其反,导致“宣传不成反被麻烦误”的结局。 第四,不满县政府把红头文件的严肃性进行亵渎。政府的红头文件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容被亵渎。但是,却有一些政府部门把红头文件儿戏化,譬如使用红头文件下达喝酒任务,把红头文件当广告散发……如今,黄平县又使用红头文件来让彩铃唱“同一首歌”。如此这般,红头文件的严肃性何在? 作者: 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