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逾期3月未还房贷,月供将增数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5:03 海峡网-厦门晚报

  省内各商业银行对拖欠还款出台罚息新标准

  本报讯(张敏)根据央行近日颁布的新规,明年1月1日起,商业房贷利率从6.39%提高到基准利率6.84%。届时,省内各银行可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

  目前,省内各商业银行已依据央行新规对拖欠还款出台了罚息新标准。如逾期3个月

未还房贷,每月按揭可能要多交数百元。

  按时还贷利率可打8.5折

  据省内各大银行介绍,根据央行规定,每月按时还款、没有不良还款记录的贷款人明年起可享受8.5折的优惠,即银行将给予5.814%的下浮利率。如贷款人在一年中出现累计3次或以上不良还款记录,则执行6.84%基准利率;如果贷款人一年中出现3次以下不良还款记录,银行将视情况而定。

  罚息标准最高上浮50%

  省内各商业银行新出台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合同的执行利率,或针对不良客户,利率上调10%、20%、30%、50%不等。在罚息的计息方式上,银行对于逾期拖欠的利息部分基本采取复利计息,即“利滚利”。

  银行表示,“逾期拖延不仅要多支出钱,更严重的是将影响到个人在银行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一旦偏低,今后二次贷款会很难。”

  据介绍,省内四大行的客户中,逾期还贷的约占二成左右。不过,大多数情况属于非恶意行为,通常在接到银行通知后都能及时还清。银行人士提醒,如果逾期3个月以上,就会成为不良信用记录。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