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孩子不用缴代收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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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5:0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 本报讯(张敏)农村孩子的负担今后更小了,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都不用交了。昨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 会议要求,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服务性收费一律取消 今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原“一费制”标准收取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包括教材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一律取消。 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购买练习册等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住宿费标准要在核定的限额范围内,在当地老百姓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 严禁举办各种补习班特长班辅导班 公办学校以政府投入为主,坚决禁止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助学费等。 学校、老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将学校教学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进行有偿补课。学校组织对学习后进学生进行课外辅导,不能上新课,不能收费。 公办高中严禁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能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择校生占招生计划只能在30%以内 公办高中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不得在择校生以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寄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学校招生应从填报“择校生”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地招生计划人数的30%。(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