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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街头可否设置一面“涂鸦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5:37 南方网
  新京报网络版 崔学

  因羡慕国外大街上的随意涂鸦,两男子带着自制的模板和喷漆一路打车寻找适合涂鸦的地点。两人在西直门立交桥下“发挥”时,被民警发现,并当场没收了喷漆罐,随后被城管处以罚款。(《新京报》8月28日)

  诚然,民警按照相关法规对两名男子处以罚款无可非议,毕竟中国不同于国外,街头涂鸦并未得到大多数公众的了解、接受和认可;更何况,大街不同于自己的创作室,立交

桥更不是画布,在公共场合个人不能随性而为。

  据介绍,这两名男子一人是网易公司设计师,另一人是平面广告设计师。我想,他们或许的确非常热爱街头涂鸦,不仅视之为一种时尚艺术,更想在街头施展自己的才华。于是我在想,在不妨碍公众的前提下,我们可否提供给他们一个展示舞台,或者说,给那些街头艺术家们一片可以尽情发挥的天地,而不是简单地用“不允许”来阻止他们心中的热情和渴望呢?

  事实上,虽然“涂鸦”表面意思是率性而为的涂画,似乎杂乱而没有内涵;但其实“街头涂鸦”却是一种文化,和街舞、滑板、街头篮球、即兴表演等等一样属于街头文化的大范畴。其不仅在国外很流行,在国内也拥有相当一批“发烧友”,尤其是那些喜欢张扬个性和拥有强烈表达欲望的年轻人非常喜欢。遗憾地是,他们往往只能通过欣赏图片、在非公众场合练手或者在网络上成立论坛等方式来追逐自己的兴趣。

  文化无高低贵贱之分,一个包容的社会应当包容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而且,据我所了解,街头文化的热爱者们也不都是“小混混”、“不务正业者”,他们中的一些人拥有自己的梦想,希望通过街头文化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对于一些事物的看法和态度,或者单纯地表现自己对人生或爱情的某种感悟。我建议,我们不妨在合适的地方开辟一座街头涂鸦墙,给这些街头艺术家也好、街头文化发烧友也好,一个向人们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而我相信,这一两面涂鸦墙也会给北京增添缤纷的色彩,使走向2008年奥运会的北京更拥有国际化大都市的气质和姿彩。(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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