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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房产经纪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6:2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辉报道:记者从市政府昨天召开的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汕头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4年,市政府颁布了规范性文件《汕头经济特区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办法》,把特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纳入规范管理。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由市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分支机构共近200家。新《办法》共27条,内容涉及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执业规范、行政管理、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新《办法》比原《暂行办法》的监管机制更加严密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加大了。如新《办法》规定,对拒不执行备案登记的机构,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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