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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批评]负面报道遭天价索赔 铁肩如何担道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18:40 人民网

  编者按因不满一篇有关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由头:一篇并不普通的负面报道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生产线上没凳子,除少数员工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连续12个小时站立着干活,不得说话。在公司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假设在车间里设凳子并允许说话,将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更多

  8月18日,苹果公司调查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连续工作6天以上。>>>更多

  企业:报道严重不符事实索赔记者三千万

  ★公关措施富士康随即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一些主流媒体公开工厂现状,其间,多家媒体进行了追踪报道,不少报道与《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相符合。>>>更多

  “编委会经过讨论,决定派王佑再做跟进报道”,翁宝说。6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又刊发了《富士康离职员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但是,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更多

  ★起诉理由“该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严重不符。多处使用了‘逃离’、‘特殊管理’、‘残酷’、‘乱窜’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对原告员工的工作环境妄加贬损性的评论。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更多

  ★高价索赔记者个人并非第一次而据台湾《联合报》,鸿海集团前年底才撤回假扣押台湾媒体记者名下资产,日前又控告大陆财经媒体记者、查封其名下财产,对付两岸媒体的手法如出一辙,也再度掀起“大鲸鱼对小虾米”风波。>>>更多

  记者:继续为新闻的权利和尊严说话

  翁宝认为,这次的事件也可以再次证明,新闻从业者这个行业的确是个高危行业。媒体从业者或许从来没有遭遇这样的困境,他们或许很少意识到:在一个企业权力急剧延伸,在一个法律体系对新闻从业保护日显单薄的今日,传媒业会是怎样的一种“高危行业”。>>>更多

  “因为王佑的报道,作为记者的王佑和作为王佑‘领导’的我遭受了所有财产被查封的遭遇――这种抛开报社,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诉讼,显然是在挑战作为一名记者起码的职业权利和尊严,显然是在挑战传统的媒体纠纷处理形式,并极致地威逼新闻从业者个人所能承受的极限。 >>>更多

  《第一财经日报》发函谴责富士康 支持报社记者

  ★《第一财经日报》8月28日下午向富士康公司发函声明

  声明如下:一、王佑记者的报道属于职务行为,为此,本报将坚决支持王佑、翁宝二人,全力应对与鸿富锦公司的诉讼。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鸿富锦公司将王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本报编委翁宝列为被告,与法不符……>>>更多

  ★第一财经网站呼吁全国财经记者站出来争取权利空间

  第一财经网站全体同仁在获悉这一消息后,对鸿富锦的做法表示极大的愤慨和谴责,并对《第一财经日报》两位同仁翁宝和王佑表示支持和声援。为此他们发出呼吁:“全国财经记者,无论是报纸、电视还是网络媒体,都应该站出来,支持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翁宝、王佑,为财经记者的工作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空间。”……>>>更多

  各方评论

  ★媒体评论

  《中国青年报》:起诉记者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起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维护自身的名誉权,而是要通过诉讼来打压记者,用经费巨大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拖垮记者,让记者经受不起诉讼的高成本,从而作出有利于他们的退步。

  人民网:两名记者被索赔3000万元引发的思考……:如此快速地于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民事裁定书,雷厉风行地冻结被告王佑和翁宝的银行存款、股权,并查封、扣押两名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让我们看到的不是司法界普遍头疼的“法律白条化”问题的一夜改善之喜,而是处于出拳有利地势的“财大气粗”者,悍然向社会公正、良知、责任体系发出的一道“反扑雷电”。

  广州日报:舆论监督之难之痛的“范例”:此事件让我们看到现实情形下舆论监督之痛:即或还没有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判决,却已对每个媒体从业者都是一个无声的恫吓:少碰问题多浇花,遇到问题绕道走。而这起案件如此快的被立案,两个当事人的财产被冻结,也让我们看到,拥有强大资本的资方,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又是如何之深!

  ★专家说法

  周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鸿富锦提起的这起名誉权诉讼,确实非同寻常:新闻侵权官司抛开新闻单位起诉记者、索赔达数千万元、法院冻结记者个人资产等信息,都足以让记者们心惊胆战。然而,在我看来,这起诉讼倒更像是一个噱头。

  彭琰(北京海元律师事务所董事长):信息时代,言论自由,如果一家公司因为媒体的报道而如此大费周章,甚至影响到自己的效益,那么还是公司本身经营的问题,如果因为百分之一的因素而起诉记者,那也太牵强了,因为你天天都要面对不利信息的生产者。从目前事件的进展来看,是一定要开庭的,对鸿富锦公司来说,开庭是达到炒作效果最佳的舞台。

  ★网友争鸣

  网友天理:我很奇怪,深圳法院到底以什么依据就冻结记者的个人财产?难道只听企业的一面之词?法院是维护谁的利益的? 我们不能光为了所谓的经济利益,就不要员工的生命和权益了。

  网友一春尽:中国的维权之路漫长,中国人苦难深重,只有有了自己能说话的工会,中国劳动者才能说话和维权。

  网友职业培训:如果报道的是事实,我想倒霉的是富士通;如果报道不实,那末记者、媒体付出代价也是有意义的;这样的案子越多,越可以让媒体更加谨慎,更加事实求是的工作,我想这样的做法,对记者、 媒体、企业是有好处的。

  网友普通公民:牵涉到司法,就不能当儿戏,首先两位记者请你们确认,你们是否有足够的信心,自己的报道是否公正事实,如果不是,这将是对正义和支持你们的人们的极大嘲弄。 如果你们可以对着自己的良心说,这是事实。没有任何主观臆测,都是你们采访来的第一手资料,并且经过反复确认,那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无条件的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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