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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法院试行悬赏公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0:28 东南快报

  继今年5月12日发出厦门市首张执行悬赏公告后,集美区法院近日正式试行悬赏公告制度,完善举报奖励措施。

  据悉,奖励额为根据线索执行到的财产的10%,同时对于只要举报被执行人和公司车辆下落的,一经查获,分别予以奖励。

  据介绍,这种悬赏制度可发动群众寻找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也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者形成一定舆论压力。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文弈 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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