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法院试行悬赏公告制度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0:28 东南快报 |
继今年5月12日发出厦门市首张执行悬赏公告后,集美区法院近日正式试行悬赏公告制度,完善举报奖励措施。 据悉,奖励额为根据线索执行到的财产的10%,同时对于只要举报被执行人和公司车辆下落的,一经查获,分别予以奖励。 据介绍,这种悬赏制度可发动群众寻找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也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者形成一定舆论压力。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文弈 小丁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