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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13 大江网-江西日报

  近期,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为切实做好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我省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就此,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从水库移民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出发,提出了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两个目标。近期目标是,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重点解决移民的口粮、危房、饮水等生计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群众平均水平的60%以上;中长期目标是,到2026年,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基本做到居有房、耕有田、生产有技能、致富多门路,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

  问:与过去的后期扶持政策相比,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完善?

  答:过去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主要针对中央直属水库移民,绝大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没有实行后期扶持。已经实行后期扶持的,扶持标准差异较大,扶持期限长短不一,政策不统一。为此,新的后期扶持政策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明确扶持范围。《实施方案》规定,我省修建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以及浙江省新安江、富春江水库、湖南省水府庙、白马、洋潭水库和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迁赣安置的农村水库移民均可列入扶持范围。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农村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实际动迁人口,搬迁后的繁衍人口不列入扶持范围。

  ——统一扶持期限。综合考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现状、扶持目标要求和扶持力度等因素,扶持期限统一确定为20年。

  ——提高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扶持600元。这个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不得自行确定其他标准,以免造成新的不平衡。

  ——完善扶持方式。《实施方案》提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并将扶持对象准确核定到人;对难以将扶持对象准确核定到人、难以协调处理好移民与为移民无偿调整土地的原住农民的关系、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地方,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解决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现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

  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怎么筹集?

  答: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需要筹集两笔资金。

  一笔是后期扶持资金,主要从四个方面筹集。一是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二是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三是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四是经营性大中型水库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这个资金筹措方案,既体现了水电工程对促进电力工业发展,尤其是保障电网合理调度和安全运行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及东部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另一笔是项目扶持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来源包括:一是现有的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新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

  问:我省实施新的后期扶持政策的总体安排如何?

  答:我省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总体工作安排是:2006年7月至9月,各地在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移民办具体负责,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政策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从10月份起,在全省全面推开新政策实施工作。实行现金直补方式的,试点水库必须在今年10月份将第一批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其他水库必须在2006年底前将第一批资金发放到位。实行项目扶持方式的,要同步将扶持资金拨付到移民村组(自然村),及时开展项目实施。

  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库移民工作的重大部署,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党的移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移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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