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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业主有家难回拷问物业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46 华夏时报

  据昨日《华夏时报》报道,前天上午8点多,位于北京西大望路的金港国际的保安在门口设岗,检查出入证,百余名业主及在此上班的人员因没有证而被禁止进入。

  面对近在咫尺的家和工作单位,却因为没有所谓的“出入证”而遭到保安拒绝进入,这样的场面着实令人尴尬。对于“出入证”的来历,物业方面称:办证通知早就贴出,目的是为保障业主的利益;而多名金港国际的业主则说,自己是小区的主人,而且已经交了物

业费,为什么连出入还要交钱办证?据报道,办理入户卡需要10元,还要加5元工本费和押金。由于设卡检查来得“突然”,致使很多业主没有思想准备,有的上班迟到了,有的找来了亲戚或者同事“证明”才被放行。

  小区出入该不该办证?办证该不该交钱?这是近年来有关物业管理问题上公众颇为争议的一个话题。在笔者看来,设立小区出入证制度起码违背了两个原则:其一是违背了业主自由出入小区的原则。作为业主,既然购买了住房,按照规定缴纳了各种小区管理费用,就可以自由出入小区,以业主没有办证为由而将其拒之门外,使其有家难回,显然物业方有擅权、越权、限制业主“自由”的嫌疑;其二是违背了办证及收费需业主同意的原则。从报道情况看,办出入证是物业方单方面作出的决定,并没有履行相关的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等法定程序,特别是在涉及到收费的问题上,既缺乏与业主的沟通,也有强行“摊派”之嫌。

  近年来,有关物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矛盾的新闻不断,甚至还频起纠纷、冲突,这说明小区管理正进入一个“是非”阶段。照理说,对小区实施封闭性管理,对于保障小区的安全及秩序有积极作用,但是保障业主利益、维护小区秩序,都必须建立在尊重业主的基础上。物业没有任何权力将自己凌驾于业主之上,更没有限制、拒绝业主回家的权力。


作者: 舒心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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