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选小偷地道伪民主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1:56 北京晨报 |
某班级40元爱心基金丢失,13岁少年因一场特殊的选举背负“小偷”之名。由于班主任拒不认错甚至打击报复,导致一个13岁的孩子开始了他的被殴、辍学、上访、起诉生涯,至今已辍学近两年。司法不适用大范围民主的原因,是基于司法成本和司法效率的考虑。真正的民主必须建立在投票人知情权的基础上,选举之前必须给予充分的时间和机会让选举人了解候选人。而司法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过程,如果要采取大范围民主的方式,就必须让每一个投票者都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具备法官的素质,而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更何况其中还有班 主任对所主持对投票的操纵。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