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我的彩铃,凭什么你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07 东方早报

  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8月28日报道,近日,贵州省黄平县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要求300多名副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全都换成统一彩铃,有人甚至家里电话都被更换了同样的铃声。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以此作为衡量是否热爱家乡的标准。

  这种强制更换他人手机、电话彩铃的现象并非仅仅发生在贵州省黄平县。我所在的

江西省,前不久,我与多个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中,很惊诧地发现他们的手机无一例外地更换为宣传本地形象的彩铃;而近日,我与四川一位朋友通话时,她告诉我某大学为庆祝校庆,将全校教师的电话都换成庆祝校庆的彩铃。由此可见,在许多地方,行政部门的领导都患上了将公民个人电话的彩铃变成为“同一首歌”,作为进行宣传本地方、本单位形象的广告的工具。

  更换彩铃虽然事小,但这种行为引发的思考却事显重大,我不得不说上几句:

  首先,强制更换彩铃作形象宣传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政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特别是事关公民利益的决定,必须事先向公众公布并作出说明,征求他们的意见。然而,像黄平县政府更换全县300多名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电话彩铃,在更换之前,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铃声被更换。这种决定明显地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与国务院提出的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

  其次,强制更换彩铃也侵犯了公民对于接受市场服务自由选择权。我们这个世界之所以充满活力,就是因为它丰富多彩;我们之所以有创新能力,也在于我们能接受不同的信息,作出不同听选择。黄平县政府配置的彩铃旋律优美、民族特色浓郁,的确很好听,但如果变成全县“同一首歌”,用不了多久,每个人都会像逃避瘟神一样拒绝再听。再次,强制更换彩铃也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最奇怪的是,黄平县政府强制更换彩铃,每个月五元钱的费用还要公民自己出,这简直就是在搞强行摊派。今天,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依法受到保护已经写入宪法,以保障公私财产为己任的物权法也即将出台,而诸如黄平县政府以奉献为名,强行要公民自拿钱购买彩铃,这到底是要求奉献还是政府在滥用权力。

  尽管目前许多地方强制购买彩铃的对象主要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然而,他们也同样是公民,他们的权利同样应当得到保护。因此,政府和行政单位的领导还是早些放弃为搞“政绩工程”而肆意侵犯他人权利的做法,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形象,不是靠鼓吹得来,而是要来自人们从内心发出的赞美。就是要宣传,也得依靠公民自愿,也要通过激发公民自身对家乡热爱,通过免费更换、有奖更换等多种形式进行。

文 杨涛 徐德芳 马俊 单雪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