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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请“理事会”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2:49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宜春讯记者邹海斌报道: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郭家村农民想拆掉破旧的老祠堂建文化活动中心,可由于没人愿站出来说话,一直没能拆掉。自从村里成立“理事会”后,不到三天时间老祠堂就被群众拆了。如今,宜春市的57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相继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由乡村包办,政府大投入大推动,个

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干部干,群众看”的怪现象;一些农民“等、靠、要”,即使想搞新农村建设,也是看到政府拿了钱才动手去做。政府包办,出现了好心办了坏事的新问题,引起了宜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调整政府的角色定位势在必行。

  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让群众说话,尊重农民的意愿。宜春市派出专门工作人员下乡进村,指导、协调各个新农村示范点,成立由能人、德高望重的老人等组成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而当地镇村干部原则上不参与理事会。该市还规定,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到三个“群众说了算”,即搞不搞、怎么搞、搞到什么程度,都由群众说了算,各级政府不得违背民意,更不准包办。

  政府调整角色定位后,宜春市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具体事务,如决定建设项目、筹集建设资金、协调群众纠纷、组织项目实施、监督工程质量等均由理事会主持,让群众自己动手,自己出点子建设新家园。由于有了村民“理事”,新农村规划不再由规划部门纸上谈兵,不切实际;村庄整治、房屋拆迁、环境绿化、改水、改厕、改圈以及村容卫生等都有人管事、有人理事,很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在“理事会”的有力推动下,全市570个试点自然村的新农村建设红红火火,绝大多数试点村目前已开展了“三清”,部分试点村逐步进行了“三改”,少数条件较好的还搞了“三配套”。宜春市还区别不同基础条件,着力抓好改造危旧房、整治“空心村”、推行安全饮水、推广沼气建设、实行人畜分离等十件实事,从而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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