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正捍卫教育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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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08 光明网-光明日报 |
赵洁在《程序公正与教育公平》中指出:教育评价、选拔程序自身的公正、公平、合理保证了正义原则的实现,这是现阶段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 建立符合社会发展特点的、公平合理的教育评价标准体系,是确保程序公正的重要条件。因而,必须构建以国民需要为核心的教育评价标准体系。同时,教育行业需要建立独立的社会性中介组织,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因为在我国社会转型中,一方面各种利益冲 突的加剧要求有协调和平衡各种利益要求的组织;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政府权利下放、政企分开,大量的具体执行性职能和行业服务职能,就必须转移给一个中间层次的行业类中介组织来承担。同时,需要改革考试制度,完善选拔机制,确保“能力”、“才能”确定的公正性、合理性及被认同的程度,合理分配教育资源,这是考试改革的核心,也是在目前实现教育机会平等的重要途径。 (《学术界》总第119期,200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