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能以借读名义择校(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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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14 重庆晚报 | ||
市教委财务处秦东升(右)作客本报聊天室 记者 罗川 摄 开学前夕,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收费又成热点。昨日,市教委财务处秦东升作客本报网络聊天室,就读者关心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幼儿园收费标准由物价局定 网友:渝北幼儿园对入园的孩子收3000元赞助费,庆龄幼儿园也要收1500元赞助费,是哪里规定的?希望市教委能规范幼儿园收费。 秦东升: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只能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卫生保健费、代收费及特殊服务费等费用,且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物价部门均有明确规定。 严禁学生以借读之名择校 网友:大渡口的学校都要交择校费才能上初中,其中一所中学收一万八,另一所中学收五千、一万、二万不等。 秦东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接受借读生,也严禁学生以借读的名义来择校。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已取消了借读费,任何学校不得再收取这项费用。 贫困生也能迈过普高学费门槛 网友:为什么上调普通高中学费? 秦东升:不能简单地把现在的收费标准跟以前的标准相比,现在的收费标准除包括原有学费涵盖的所有内容外,还包括了以前的水电费、班费、体检费、讲义资料费、文娱费、计算机学习费等6个代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除课本费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的代收费。 学费标准调整后,我市也加大了对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力度。按规定,学校应将不低于当期实收学费的1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各级政府和学校将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不会让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记者汤寒锋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