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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抗旱救灾资金请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3:29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乱用抗旱救灾资金将受严处。

  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制定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和克扣现象发生。严禁利用财政补助资金搞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抗旱工作无关的设备、物资、器材、交通工具等。

  抗旱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检查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及时纠正。

  监察部门要对小灾大报、虚报灾情、挤占、挪用、截留、随意安排救灾资金,违背其管理使用原则和要求的问题,一查到底,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财政安排和社会捐赠抗旱救灾资金的分配及补助标准,已在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jcz.cq.gov.cn)上公布。市民若发现违规使用救灾资金的行为,可向以下三部门举报:市财政局(电话:63896662)、市审计局(电话:67519175)、市监察局(电话63897391)。

  (记者 张彬)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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